專利申請是背景技術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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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16: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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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背景包括:
一、相關技術背景(背景技術)
1、簡介該技術領域的發展;
2、解釋相關關鍵技術;
注意:對于理解發明內容沒有幫助的不要提供。
二、與本發明相近的現有實現方案(現有技術)
1、簡介與本發明相關的現有技術
2、介紹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
注意:只提供相關現有技術,不相關的不提供,如果該現有技術的缺點或不足正是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則為相關現有技術,否則為非相關現有技術;應結合附圖,用文字對實現方案進行描述;應詳細介紹,以不需再去看文獻即可領會該技術內容為準,如果現有技術出自專利、期刊、書籍,則提供出處。
3、解析現有技術的缺點
根據本發明的優點來找對應的缺點;
本發明不能解決的問題,不需要提供;
現有技術中的問題可以是成本高、誤碼率高、反應速度慢等類似的問題,但因具體技術領域而異。如果由多篇現有技術與本發明十分相關,可以以上述類似方式分別描述。
專利申請中的背景技術部分是用于介紹與發明創造相關的已有技術、已有解決方案或已有產品等。其目的是為了突出發明的創新性和實用性,說明該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的優勢和改進點。以下是撰寫背景技術的一般步驟和要點:
1. 簡介:對所屬領域進行簡要介紹,說明發明所涉及的技術領域以及相關背景。
2. 技術問題:指出現有技術或解決方案中存在的問題或不足之處。可以討論已有技術的局限性、不方便之處、高成本等方面。
3. 技術現狀:綜述相關領域的已有技術、解決方案或產品,給出相關文獻和專利的引用。要注意,引用的文獻和專利應該與發明創造的技術有較高的相關性。
4. 技術挑戰:指出當前技術所面臨的挑戰或難題,以凸顯發明的創新性和技術復雜性。可以討論目前的技術限制、工藝難題、成本問題等方面。
5. 技術需求:明確說明需要解決的問題、改進的地方或發明的需求。可以通過列舉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或市場需求來說明發明的必要性。
6. 發明創造:簡要概述發明的核心特點、創新之處和優勢。可以從技術、結構、工藝、功能、效果等方面進行描述。這里可以展示自己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的創新點和技術突破。
要注意背景技術部分的撰寫應該客觀、準確,并且避免與發明的詳細描述混淆。還要注意遵守專利申請中的規范和要求,確保撰寫的內容符合專利法律的要求。
專利申請的背景技術部分是指對于該專利技術領域的前期技術狀況進行描述和分析,對現有技術進行回顧和同時也要突出自己的創新點和與現有技術的區別。以下是具體的寫作要點:
1. 領域概述:首先對所屬技術領域進行簡要描述,包括技術領域的定義、范圍和應用背景,以及該領域的發展現狀和趨勢等,為讀者提供對該領域的基本了解。
2. 現有技術回顧:對現有技術進行綜述,概述與該專利申請相關的已有技術方案、方法或設備,著重強調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或存在的問題,以及現有技術在實際應用中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3. 技術問題:明確列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或局限,以及該領域仍需解決的技術難題。通過對問題的概述和分析,引出申請專利的技術解決方案和創新點。
4. 技術解決方案:描述自己的技術方案或創新點,詳細介紹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問題或局限性的技術特點、工作原理、優勢等。需要明確表達自己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的區別,并突出自己技術方案的創新性和實用性。
5. 優勢和效益:在技術解決方案部分,要突出闡述自己的技術方案具有的優勢和效益,包括技術效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來說明該技術方案的應用前景和市場價值。
6. 引用文獻:在背景技術部分,應正確引用相關文獻和專利,以充分證明現有技術的概述和問題,為自己的技術創新提供充分的合理性依據。
背景技術部分需要清晰、詳細地介紹該領域的現有技術狀況和問題,以及自己的技術解決方案和創新點,突出自己的創新性和可行性,為后續的發明說明和權利要求奠定基礎。
答:說明書是專利申請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種文件,它起著公開發明的技術內容、支持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的作用。(1)說明書的一般要求a.應清楚、刀整地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內容,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能夠根據此內容實施發明創造。說明書中不能隱瞞任何實質性的技術要求。b.說明書中各部分內容,一般以單獨段落進行闡述為好。c.說明書中要保持用詞的一致性。要使用該技術領域通用的名詞和術語,不要使用行話,但是其以特定意義作為定義使用時,不在此限。d.使用國家計量部門規定的國際通用計量單位。e.說明書中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說明書附圖,應附在說明書之后。f.在說明書的題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例如:“最新式的……”,“世界名牌……”。不能使用不確切的語言。例如:“相當輕的……”,“……左右”等。也不允許使用以地點、人名等命名的名詞,例如“陸氏工具”、“孝感麻糖”。商標、產品廣告、服務標志等也不允許在說明書中出現。說明書中不允許有對他人或他人的發明創造加以誹謗或有意貶低的內容。g.涉及外文技術文獻或無統一譯名的技術名詞時,要在譯文后注明原文。(2)說明書的結構和內容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了說明書8個部分的內容及行文的順序,除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外,一般情況下,各部分應當至少使用一個自然段,但不用加序號和列標題。a.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名稱一致,簡潔、明確表達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題。名稱應表明或反映發明是產品還是方法,例如“集成電路氣密封方法”、“一種電池充電裝置”。名稱還應盡量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對象的用途或應用領域,例如“汽車發電機”,“緊急或備用電源裝置”。對于符合單一性的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應當將它們在名稱中同時反映出來,如“半導體激光器及其生產方法和其生產所用的裝置”。不能使用與發明創造技術無關的詞來命名,字數控制在25個以內。名稱應寫在說明書首頁的頂部居中位置,下空一行寫說明書正文。b.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所屬技術領域是正文的第一自然段落,一般用一句話說明該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或所應用的技術領域。這里所指技術領域是特定的技術領域,如“半導體制造”,“碳氫化合物”,而不是“物理”、“化學”等廣義的技術領域。所屬技術領域的書寫可采用“本發明涉及一種…·”,或“本實用新型是關于……”的形式。c.現有技術和背景技術。申請人在這一部分應寫明就其所知,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參考作用的現有技術,并且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引證的如果是專利文件,應注明授權國家,公布或公告的日期,專利號及名稱;如果是書刊類的現有技術,應寫明該書籍或期刊的名稱,著者,出版者,出版年月及被引用的章節或頁碼。這些現有技術中應包括相近和最接近的已有技術方案,即與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的用途相同,技術實質和使用效果接近的已有技術方案。這里特別應當突出最相近的技術方案,詳細分析它的技術特征,客觀指出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可能時說明這些問題或不足的原因。在這一部分也可寫本技術的歷史背景和現狀。d.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月的。在這一部分里要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說明該發明或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課題。語言應盡可能簡潔,不能用廣告式宣傳語言,也不能采用言過其實的語言。所提出的目的應是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實際上能達到的直接結果,而不應是發明人的主觀愿望。一般采用“本發明(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克服論述……中的不足(缺點)而提供一種…產品(方法)”的描述形式。e.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這一部分應清楚、簡明的寫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該技術方案,并能夠利用該技術方案解決所提出的技術課題,達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寫法可采用“本發明(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措施來達到…”語句開始,緊接著用與獨立權利要求相一致的措辭,將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寫出。用諸個自然段,采用不肯定的語氣記載與諸從屬權利要求附加特征相一致的技術特征。在發明或實用新型簡單的情況下,后一部分可不寫,而在實施例中或圖面說明中進行說明,但與獨立權利要求一一對應的一段是必要的。f.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優點、特點或積極效果。這一部分應清楚而有根據地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說明現有技術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主要弊端。可以從方法或者產品的性能、成本、效率、使用壽命以及方便安全可靠等諸方面進行比較。評價時應當客觀公正,不能以貶低現有技術來抬高自己的發明。g.對附圖的說明。如果必須用圖來幫助說明發明創造技術內容時,應有附圖并對每一幅圖作介紹性說明,首先簡要說明附圖的編號和名稱,例如:“圖1是本發明(實用新型)的俯視圖”、“圖2是本發明(實用新型)A-A的剖視圖”,接著可以在此逐一說明附圖中的每個標注的符號,或結合附圖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進一步闡述。h.實施例或者具體的實施方式。這一部分應詳細描述申請人認為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最好方式,并將其作為一件典型實例,列出與發明要點相關的參數與條件。必要時,可以列舉多個典型、實例,有附圖的應對照附圖加以說明,關鍵要支持權利要求,而且要詳細、具體。i.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請,文件中還應當寫明該微生物的特征和分類命名,并注明拉丁文名稱。前述說明書的幾個部分,一般都要采用單獨段落進行闡述。但對內容特別簡單的發明創造,第e、g、h可以合為一段進行闡述。(3)說明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a.沒有按要求的8個部分來撰寫。一般初學者在沒有掌握正確的寫法之前,容易把自己原來的職業習慣帶到撰寫專利文件中來。如有人用寫論文的方法撰寫說明書。寫論文一般以理論為主,以實驗裝置和產品為輔,重點說明一種理論的成立,而專利說明書是以具體的技術方案為主,理論說明可有可無。有些人采用撰寫產品說明書的方法來撰寫專利說明書也是不對的。b.沒有充分公開。說明書對發明創造進行充分的公開,是為了說明申請的內容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專利局可以根據說明書給出的內容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說明書公開的內容應當給權利要求以支持,否則,就不會授予專利權。有些說明書通常說明產品和方法的功能,對實質性技術內容,如產品的結構和方法的步驟沒有公開,這是不允許的,也是不能夠獲得專利權的。c.說明書內容不支持權利要求。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措詞和對特征的描述應與說明書完全一致。有的申請人撰寫說明書時隨心所欲,將一特征使用多種措詞,勢必造成說明書不支持權利要求。d.發明的任務和內容不符合單一性原則。申請人往往忽略“一發明一申請”的原則,容易把一項科研全過程的成果寫人一份申請中,這也是常見錯誤之一。e.使用廣告性宣傳用語,不適當地貶低現有技術,無根據地夸大自己發明。另外寫入很多與發明內容無關的文字,這也是不允許的。(4)怎樣撰寫好說明書要撰寫好專利說明書應遵循以下基本步驟:a.全面研究、分析發明,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深入了解發明的實質。要準確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應結合IPC國際專利分類法來進行。在分析發明的實質時,應當對發明人的“發明點”進行認真分析。如是產品發明,要深入研究產品的靜態結構、動態結構以及使用操作過程。如果是方法發明,應深入研究其各個步驟和工序,以及各個工序中使用的工藝參數和條件。b.要認真進行全面檢索。做好專利申請前的檢索,是申請人撰寫好申請文件和順利獲得批準的前提條件。檢索工作可委托湖北省專利管理局信息中心辦理。申請人對檢索的結果要進行分析研究,以確定哪些是屬于影響新穎性的材料,哪些是影響創造性的材料,哪些僅僅是背景材料。對關鍵的材料要深入研究。c.確定最接近的對比文件。在檢索結果證明發明不喪失新穎性后要確定最相關的文獻。特別是對于改進發明,應對發明原型的文獻進人深入細致的分析,明確它的優點和不足,根據它的不足可以提出本發明的任務,同時要確定它與本發明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d.明確保護范圍。如何確定一個合適的保護范圍很重要。太寬了,審查員通專利批不了,太窄了,發明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護。所以應選擇一個盡可能寬的、但又能夠通過審查的、合適的保護范圍。e.嚴格按照前述介紹的起草說明書的8個部分的內容和要求撰寫。f.檢查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關系,檢查說明書和附圖的關系。做好以上幾個方面的工作,使說明書支持權利要求,滿足已講過的文字和內容上的要求,再通過具體的撰寫實踐,就能夠撰寫出合格的專利說明書了。說明書(申請專利)說明書1.格式 說明書(寫明要說明的事項)1.……2.……2.說明說明書是申請專利的重要的法律文書,當事人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專利應當提交說明書,說明應當說明的事項,說明書一式兩份。說明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是:(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除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需要用其他方式和順序說明以外,應按下列順序填寫: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名稱,該名稱應與請求書中的名稱一致;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就申請人所知,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參考作用的現有技術,并且引證反映該技術的文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目的;清楚完整地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內容,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能夠實現為準;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或者積極的效果;如有附圖,應當有圖示說明;詳細敘述申請人認為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最好方式,但不得有商業宣傳用語。(2)說明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整潔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3-0.4厘米之間,行距在0.3-0.4厘米之間。四周須留有空白,左側和頂部各留2.5厘米,右側和底部各留1.5厘米。(3)說明書首頁用此頁,如寫不下,可用白紙續寫。續頁必須與首頁大小、質量相一致,橫向書寫,只限于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應留有空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名稱居中,名稱與正文之間空一行。郵寄申請文件不得折疊。
背景技術撰寫時存在的問題 (1)出現貶低性語言
一件發明涉及一種“紙漿濃度自動控制儀”。在說明書的背景技術部分,申請人介紹了國內某廠(具體指明了該廠的名稱)生產的一種同類產品,申請人在對該產品的結構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進行分析之后,寫到“該產品在使用中調整時間長,可靠性低,精密度低,故障率極高”,這種缺少具體技術數據的泛泛的貶低,實際上構成對該產品的反宣傳,日后難免導致不必要的糾紛。
(2)對背景技術的了解和描述不準確、不客觀
一是將現有技術的水平認定的過高。從而將不必要的技術特征寫入獨立權利要求中,使保護范圍變小。
二是將現有技術的水平認定的過低。在說明書中未對某些必要的技術特征進行公開,而作為技術秘密,使公開的技術方案不具備創造性。
盡管在實質審查過程中,申請人可以根據審查員所檢索的最相關的對比文件對背景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但對于說明書中那些不屬于現有技術的技術內容卻不能修改。所以在撰寫文件是有必要進行比較全面的檢索,而不能憑自己的主觀意識來評價背景技術。
1、背景技術屬于說明書的一個組成部分;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背景技術中應該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話,并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 2、一份專利申請中,背景技術大體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引子、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現有技術的缺點或者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
背景技術不是寫在權利要求書里面的,是說明書的一部分,根據《審查指南》具體要求如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的背景技術部分應當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并且盡可能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尤其要引證包含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前序部分技術特征的現有技術文件,即引證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文件。說明書中引證的文件可以是專利文件,也可以是非專利文件,例如期刊、雜志、手冊和書籍等。引證專利文件的,至少要寫明專利文件的國別、公開號, 最好包括公開日期;引證非專利文件的,要寫明這些文件的標題和詳細出處。在說明書背景技術部分中,還要客觀地指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點,僅限于涉及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解決的問題和缺點。在可能的情況下,說明存在這種問題和缺點的原因以及解決這些問題時曾經遇到的困難。引證文件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引證文件應當是公開出版物,除紙件形式外,還包括電子出版物等形式。
(2)所引證的非專利文件和外國專利文件的公開日應當在本申請的申請日之前;所引證的中國專利文件的公開日不能晚于本申請的公開日。
(3)引證外國專利或非專利文件的,應當以所引證文件公布或發表時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寫明引證文件的出處以及相關信息,必要時給出中文譯文,并將譯文放置在括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