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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是什么呢?專利是指行為人對知識產權的專有權利,行為人在創造一種新技術、新圖紙等發明創造時,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專利的請求,國家知識產通過審查后即可授予行為人專利權,下面就由知識產權為您介紹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
一、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
(一)專利申請前檢索
專利申請前,最好進行檢索,以便確定哪些發明內容屬于“現有技術”。如果待申請的內容在檢索到的專利文獻或者其他公開出版物上已有記載,則有可能影響申請的授權前景。即使沒有文獻記載,如果他人能夠確定這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也會導致專利申請被駁回。
專利檢索的好處
(二)專利申請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發明根據需要可有附圖,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發明申請,應當提交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應提交序列表的可機讀文本。
(三)專利審查
專利申請提交到國知局后會得到受理通知書,在繳納了全額費用之后將得到審查。專利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后者只針對發明專利。
專利審查過程一般將持續1-3年,取決于專利的種類和發明內容。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經過初步審查即獲得授權,而發明專利通過了初步審查將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等待進入實質審查。
專利申請在審查階段時,申請人還沒有權利去阻止他人對其權利的侵犯。但是發明專利公布后(通常是在專利申請日起第18個月時),申請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而侵權人也可以拒絕。專利授權之后,申請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侵權人追訴侵權責任,并要求賠償。
(四)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
發明的實質審查是在專利局實審部門進行的,審查員通過檢索國內外專利文獻、公開出版物來評價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要對專利文件撰寫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例如是否符合“單一性”,是否“公開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圍”等等。
二、專利申請的具體操作是怎樣的?
申請人在審批程序中向專利局辦理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并且使用專利局制定的統一表格。專利局制定的請求類表格目前總共有36種。除了3種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說明書附圖、摘要附圖、外觀設計圖或照片和外觀設計簡要說明等10種申請表格外,常用的手續表格有:專利代理委托書、費用減緩請求書、要求提前公布聲明、實質審查請求書、補正書、意見陳述書、恢復權利請求書、延長期限請求書、復審請求書等。
手續表格要按照填表須知正確填寫,并且應當由請求人簽章。一張手續表格只允許辦理一件專利申請的一項手續。一張補正書只能對一件專利申請進行補正,不得在一張補正書上對兩件或兩件以上的專利申請進行補正;也不允許在一張補正書上對一件專利申請既辦理補正手續,又要求辦理其它手續,如要求變更申請人地址。
沒有統一表格的,除應寫明申請人要說明或者請求的內容外,還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寫明該手續所針對的專利申請的申請號和發明創造名稱,并盡可能在提交文件的上端冠以恰當的標題。發明人請求不公布姓名的,可以在提交的請求書上端寫上“發明人請求不公布姓名聲明”標題,再寫明所涉及的申請的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申請人名稱或姓名,然后寫明聲明內容,當然最后還要由發明人簽章。
以上就是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是什么呢?的全部內容。通用技術的專利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行為人既可以自己親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代為申請。公司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流程
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是什么呢?專利是指行為人對知識產權的專有權利,行為人在創造一種新技術、新圖紙等發明創造時,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專利的請求,國家知識產通過審查后即可授予行為人專利權,下面就由知識產權為您介紹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
一、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
(一)專利申請前檢索
專利申請前,最好進行檢索,以便確定哪些發明內容屬于“現有技術”。如果待申請的內容在檢索到的專利文獻或者其他公開出版物上已有記載,則有可能影響申請的授權前景。即使沒有文獻記載,如果他人能夠確定這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也會導致專利申請被駁回。
專利檢索的好處
(二)專利申請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發明根據需要可有附圖,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發明申請,應當提交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應提交序列表的可機讀文本。
(三)專利審查
專利申請提交到國知局后會得到受理通知書,在繳納了全額費用之后將得到審查。專利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后者只針對發明專利。
專利審查過程一般將持續1-3年,取決于專利的種類和發明內容。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經過初步審查即獲得授權,而發明專利通過了初步審查將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等待進入實質審查。
專利申請在審查階段時,申請人還沒有權利去阻止他人對其權利的侵犯。但是發明專利公布后(通常是在專利申請日起第18個月時),申請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而侵權人也可以拒絕。專利授權之后,申請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侵權人追訴侵權責任,并要求賠償。
(四)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
發明的實質審查是在專利局實審部門進行的,審查員通過檢索國內外專利文獻、公開出版物來評價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要對專利文件撰寫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例如是否符合“單一性”,是否“公開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圍”等等。
二、專利申請的具體操作是怎樣的?
申請人在審批程序中向專利局辦理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并且使用專利局制定的統一表格。專利局制定的請求類表格目前總共有36種。除了3種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說明書附圖、摘要附圖、外觀設計圖或照片和外觀設計簡要說明等10種申請表格外,常用的手續表格有:專利代理委托書、費用減緩請求書、要求提前公布聲明、實質審查請求書、補正書、意見陳述書、恢復權利請求書、延長期限請求書、復審請求書等。
手續表格要按照填表須知正確填寫,并且應當由請求人簽章。一張手續表格只允許辦理一件專利申請的一項手續。一張補正書只能對一件專利申請進行補正,不得在一張補正書上對兩件或兩件以上的專利申請進行補正;也不允許在一張補正書上對一件專利申請既辦理補正手續,又要求辦理其它手續,如要求變更申請人地址。
沒有統一表格的,除應寫明申請人要說明或者請求的內容外,還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寫明該手續所針對的專利申請的申請號和發明創造名稱,并盡可能在提交文件的上端冠以恰當的標題。發明人請求不公布姓名的,可以在提交的請求書上端寫上“發明人請求不公布姓名聲明”標題,再寫明所涉及的申請的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申請人名稱或姓名,然后寫明聲明內容,當然最后還要由發明人簽章。
以上就是通用技術專利申請步驟是什么呢?的全部內容。通用技術的專利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行為人既可以自己親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代為申請。公司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流程
通用專利申請是指一種國際專利申請制度,也稱為“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通用專利申請通過一次性的國際申請,向多個國家或地區遞交專利申請,以便在這些國家或地區獲得專利保護。
通用專利申請的申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驟:申請人需要向國家或地區的專利局遞交一份通用專利申請,并附上相關的申請文件和費用;專利合作條約的國際局(即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會進行初步實質性審查,并給出初步評估報告;申請人可以選擇繼續進入國際階段,將申請進一步遞交給各個選定的國家或地區專利局;各個國家或地區的專利局會根據自身的專利法規定進行實質審查,以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通用專利申請的優勢在于簡化了專利申請程序,減少了重復的審查程序和翻譯成本,提高了申請人的效率和便利性。通用專利申請還可以為申請人提供更長的時間來決定在哪些國家或地區繼續進行申請,并降低了初期的費用壓力。
通用專利申請并不意味著獲得了全球性的專利權,它只是為申請人提供了一個統一的國際申請程序。在各個國家或地區進行實質審查后,仍然需要在各個國家或地區獲得專利授權。在選擇通用專利申請時,申請人需要考慮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法規定和申請費用,并根據具體需求做出合理的決策。
通用專利申請是指一種申請方式,即在國際專利合作條約(PCT)框架下進行的專利申請。通用專利申請的主要目的是讓發明人能夠在多個國家或地區進行統一的專利申請,從而簡化申請程序、降低成本并節省時間。
具體而言,通用專利申請由國際局(WIPO)接受,然后國際局將該申請文件轉發給選擇加入PCT的各個成員國。申請人可以在國際局接受通用專利申請后的30個月內,選擇在各個特定國家或地區繼續專利申請程序。
通用專利申請有以下特點:
1. 統一申請:通過一次申請,可以在多個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避免了分別在各個國家或地區進行申請的繁瑣程序。
2. 統一文件:通用專利申請中的申請文件是統一的,可以通過一次編制申請文件,減少了申請人的工作量和費用。
3. 節省時間:通用專利申請的程序相對簡化,可以節省審查時間,對于發明人來說,更快地獲得專利權。
4. 節約成本:通用專利申請可以減少專利申請的費用,因為只需一次申請。通用專利申請也能幫助申請人確定在哪些國家或地區繼續專利申請,避免了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通用專利申請并不直接授予專利權,它只是為發明人提供了一種便捷的方式來在多個國家或地區進行統一的專利申請。在每個特定國家或地區,仍需要通過相應的國家或地區專利申請程序來獲得專利權。
如是指國知局的話,在申請人遞交的技術專利當中,并不是每個申請都能授權的。尤其是發明專利。審查特別嚴格。如果您的技術存在一些問題,國知局就不會授予專利的。如是可以授權專利技術,那國知局就會先給申請人發一份辦理登記通知書。拿到了辦理登記通知書,并且授權公告,這個技術才能成為專利。申請專利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必須同時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申請專利的外觀必須不屬于現有設計并具有美感。專利還需要以一種清楚、簡明的法律語言來界定其保護的范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不必一定是全新的開拓性的發明,對已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也具有可專利性。專利的內容包羅萬象,滲透機械、電子、通信、醫藥、化學、生物、農業林業等各個領域,從家用電器到航天飛船、從中草藥配方到基因治療、從發光二極管到超級計算機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的意思:創造發明者對其創造發明依法獨自享有的利益。
【拼音】[ zhuān lì ]
【近義詞】專用、專屬
【反義詞】公共、公用
專利的近義詞
1、專用
【拼音】[ zhuān yòng ]
【解釋】專用 zhuānyòng 專門用于;專項使用專用經費。
【近義詞】自用
【反義詞】通用、公用、兼用
2、專屬
【拼音】[ zhuān shǔ ]
【解釋】將系統資源分配給某種特定應用或目的。
【近義詞】獨享、專用、唯有
專利在知識產權中,主要有下面三重意思:
第一,專利權,意思是專利權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請,經過法定機關審核批準后,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獨占使用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權利。在這重意思下,強調的是權利,是一種專有權,具有獨占性、排他性,他人未經授權,無權實施自己享有的專利;
第二,專利技術。也就是專利法所保護的發明創造,指的是受國家認可的,并且在公開的基礎上受到法律保護的,具有獨創性的專有技術、發明創造;
第三,專利證書、專利文獻。意思是由專利局頒發,能夠確認申請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的公文證書,或者是具體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獻。是一種具體的物質文件。
《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權,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的權利,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專利權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具有獨占性。所謂獨占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專利權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發明人或申請人的申請,認為其發明創造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而授予申請人或其合法受讓人的一種專有權。它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明創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2)具有時間性。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3)具有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和保護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專利權是不被確認與保護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