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技術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以保護軟件源代碼,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以保護軟件流程中的步驟執行方式。申請軟件著作權,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一、申請流程
1、將申請材料電子版和技術聯系人信息上傳到Qone平臺:具體提交工作請咨詢科技處;
2、填寫軟件著作權申請審批表(下載):填寫該表后打印,部門簽字審核后,提交科技處;
3、科技處收到審批表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將修改信息反饋至技術聯系人;
4、申請材料經確認符合要求后,技術聯系人將申請文檔打印一份,連同300元登記費一起提交至科技處;
5、科技處負責將申請材料蓋章后提交至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6、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受理后,約30個工作日后可查詢證書審批狀態;
7、科技處會將申請信息及時更新在Qone平臺中。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1份
2、源程序1份
3、文檔1份:設計說明書、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等任選一種
(二)選擇提交的申請文件
申請人如果存在以下情況,請選擇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開發軟件(即著作權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需提交合同或者協議復印件1份,合同或者協議中要約定申請的軟件名稱和版本號
2、高版本(1.0以上)軟件作為原創軟件登記或版本號有特殊定義----需提交《申請登記軟件為原創軟件的版本說明》
3、軟件環境涉及到Linux或Unix----需提交《GPL聲明》
(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填寫說明(申請表下載)1、軟件全稱:所有申請材料中的軟件全稱應該一致;全稱中含有品牌的,需提交合法使用該品牌的證明文件或相應說明;全稱中含有英文單詞或縮寫的,需提交該英文單詞或縮寫的相應說明;軟件全稱必須以“××軟件”或“××系統”命名,但不能以“××軟件系統”命名。
2、軟件簡稱:沒有簡稱可以不填;簡稱不能包含空格。
3、版本號和軟件作品說明:版本號一般填V1.0,軟件作品說明一般填原創;申請V1.0以上的高版本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申請登記軟件為原創軟件的版本說明》;軟件為升級版本的,應填寫修改說明(100字以內),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
4、分類號:按照具體情況分別從《計算機軟件分類代碼表》和《計算機軟件適用的國民經濟行業代碼表》選擇一類。
5、開發完成日期和首次發表日期:按X年X月X日填寫;首次發表日期必須與開發完成日期同時或者之后。
6、開發方式:一般選擇獨立開發;如果是合作開發,即著作權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應提交合作開發協議或合同。
7、權利取得方式:一般填寫原始取得;如果是轉讓的,需提交轉讓合同或協議,如果轉讓的著作權已經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并提交著作權登記證書原件。
8、硬件環境:指開發和運行登記軟件的計算機硬件和專用設備。
9、軟件環境:指開發和運行登記軟件的操作系統、支持軟件的名稱及版本號;如果涉及到Linux或Unix,需提交《GPL聲明》;注意:如果文檔中提到了軟硬件環境,必須與申請表保持一致。
10、編程語言:請勿填寫J2EE或者J2ME。
11、源程序量:指登記軟件的源程序的總行數,用阿拉伯數字填寫;請注意與提交的源程序和文檔相匹配。
12、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400字以內。(四)源程序說明
1、源程序按正文前30頁和最后30頁提交,正文第1頁必須為起始頁,第60頁必須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全部提交。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可少于50行),頁面不能出現空行。正文右上角標注頁碼。源程序必須添加頁眉,頁眉處標注軟件全稱及版本號(務必與申請表保持一致)。
2、源程序中不能出現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門的名稱。
3、源程序中出現的日期必須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正文為五號字。
5、源程序不要出現注釋。
(五)文檔說明
1、設計說明書、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等任選一種。
2、文檔可以不要封面,但必須在文檔正文第1頁標題中寫清楚文檔的種類,如微軟操作系統使用說明書。文檔封面不算頁碼。文檔無須添加目錄。
3、文檔按正文前30頁和最后30頁提交,正文第1頁必須為起始頁,第60頁必須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全部提交。每頁不少于30行(頁面含圖片和結束頁可少于30行)。正文右上角標注頁碼。文檔必須添加頁眉,頁眉處標注軟件全稱及版本號(與申請表一致)。
4、文檔不能出現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門的名稱。文檔如果有圖片,圖片上不能出現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門的名稱或logo;圖片上如果顯示軟件名稱,應與申請表中的全稱或簡稱一致。
5、文檔中的日期應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6、文檔中的軟件名稱必須與申請表中的全稱或簡稱一致。
7、文檔的篇幅應與申請表中的源程序量相匹配。
(六)打印說明
1、申請材料先提交電子版,審查合格后再打印;
2、申請材料必須用A4紙單面打印,不要裝訂;
3、申請表由科技處打印,其他申請材料由申請人打印
法律分析:軟件專利屬于發明專利的一種。
而發明專利的申請的流程如下:
1、遞交申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受理通知書,再進行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后授權。
2、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請求書:包括發明專利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地址等。
(2)說明書:包括發明專利的名稱、所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
(3)權利要求書:說明發明的技術特征,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內容。
(4)說明書附圖:發明專利如果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術方案的,可以沒有附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軟件專利申請的步驟如下:
1. 確保你的軟件滿足獲得專利的要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軟件必須具備“技術方案”性質且具有實際可行性,而不僅僅是一個概念、方法或者抽象思想。
2. 進行先前技術調研,查找相關領域的現有技術,以便區分你的軟件創新是否獨特。這一步非常重要,因為專利申請需要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
3. 編寫專利申請文件。你可以選擇自行編寫或者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進行申請。專利申請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a. 說明書:詳細描述軟件的技術方案、實施方法和效益等,包括背景技術、發明內容、實施方式、實施例等,以確保對發明的完整描述。
b. 權利要求書:明確列出你認為可在專利中保護的技術要點,包括具體的技術特征、制約條件等。
c. 圖紙:如果軟件的實施與特定圖形或結構有關,需要提供相應的圖紙以更好地描述發明的結構和特征。
4. 根據所在地區的法律要求,向專利申請機構提交申請文件。如果是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在提交申請之前,可以進行初步審查或者委托代理機構進行申請前檢查以確保申請文件的完整性。
5. 在遞交申請后,申請機構會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你可能需要就技術問題與審查員進行溝通并提供進一步的解釋和證據。
6. 如果申請被接受并通過審查,你將獲得授予專利的通知。專利權通常在申請后的若干年內生效,并在授予后的一段時間內保護你的創新。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專利申請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在進行軟件專利申請之前,最好咨詢專利代理人或律師以獲取地區特殊要求和流程的最新信息。
軟件專利申請的步驟如下:
1. 進行軟件創作。創作軟件時應保留詳細的文檔和記錄,包括軟件設計、算法、源代碼和測試數據等。
2. 在進行軟件專利申請之前,要先進行一次詳細的市場調研和專利檢索,確認自己的軟件是否已經被他人申請了專利或已經存在同類的專利。
3. 準備申請材料。軟件專利申請主要包括申請書、說明書、請求書和權利要求書。申請書應包含申請人名稱、地址以及其他相關信息;說明書是對軟件技術的詳細描述,包括技術背景、創新點、實施方式等;請求書是申請人對專利局的請求,例如要求授予專利權;權利要求書是對專利權范圍的描述。
4. 完善軟件專利申請材料。申請人應根據專利局的要求,對上述申請材料進行修改和完善,以提高申請的成功率。
5. 提交申請材料。將申請材料遞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其他相關專利局,同時繳納申請費用。通常申請人還需要提供申請費繳納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授權文件等。
6. 審查階段。申請材料遞交后,專利局會進行初步審查,檢查申請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果初審通過,將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專利局會對申請的軟件技術進行詳細審查。申請人可能需要與專利局的審查員進行溝通,回答問題和提供補充材料。
7. 專利授予。如果軟件專利申請被認可并通過審查,專利局會頒發專利證書,授予申請人專利權。
軟件專利的申請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申請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申請途徑和程序。軟件專利的申請過程通常比較復雜和耗時,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前尋求專業的知識產權咨詢和法律意見。
軟件技術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以保護軟件源代碼,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以保護軟件流程中的步驟執行方式。申請軟件著作權,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一、申請流程
1、將申請材料電子版和技術聯系人信息上傳到Qone平臺:具體提交工作請咨詢科技處;
2、填寫軟件著作權申請審批表(下載):填寫該表后打印,部門簽字審核后,提交科技處;
3、科技處收到審批表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將修改信息反饋至技術聯系人;
4、申請材料經確認符合要求后,技術聯系人將申請文檔打印一份,連同300元登記費一起提交至科技處;
5、科技處負責將申請材料蓋章后提交至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6、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受理后,約30個工作日后可查詢證書審批狀態;
7、科技處會將申請信息及時更新在Qone平臺中。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1份
2、源程序1份
3、文檔1份:設計說明書、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等任選一種
(二)選擇提交的申請文件
申請人如果存在以下情況,請選擇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開發軟件(即著作權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需提交合同或者協議復印件1份,合同或者協議中要約定申請的軟件名稱和版本號
2、高版本(1.0以上)軟件作為原創軟件登記或版本號有特殊定義----需提交《申請登記軟件為原創軟件的版本說明》
3、軟件環境涉及到Linux或Unix----需提交《GPL聲明》
(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填寫說明(申請表下載)1、軟件全稱:所有申請材料中的軟件全稱應該一致;全稱中含有品牌的,需提交合法使用該品牌的證明文件或相應說明;全稱中含有英文單詞或縮寫的,需提交該英文單詞或縮寫的相應說明;軟件全稱必須以“××軟件”或“××系統”命名,但不能以“××軟件系統”命名。
2、軟件簡稱:沒有簡稱可以不填;簡稱不能包含空格。
3、版本號和軟件作品說明:版本號一般填V1.0,軟件作品說明一般填原創;申請V1.0以上的高版本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申請登記軟件為原創軟件的版本說明》;軟件為升級版本的,應填寫修改說明(100字以內),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
4、分類號:按照具體情況分別從《計算機軟件分類代碼表》和《計算機軟件適用的國民經濟行業代碼表》選擇一類。
5、開發完成日期和首次發表日期:按X年X月X日填寫;首次發表日期必須與開發完成日期同時或者之后。
6、開發方式:一般選擇獨立開發;如果是合作開發,即著作權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應提交合作開發協議或合同。
7、權利取得方式:一般填寫原始取得;如果是轉讓的,需提交轉讓合同或協議,如果轉讓的著作權已經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并提交著作權登記證書原件。
8、硬件環境:指開發和運行登記軟件的計算機硬件和專用設備。
9、軟件環境:指開發和運行登記軟件的操作系統、支持軟件的名稱及版本號;如果涉及到Linux或Unix,需提交《GPL聲明》;注意:如果文檔中提到了軟硬件環境,必須與申請表保持一致。
10、編程語言:請勿填寫J2EE或者J2ME。
11、源程序量:指登記軟件的源程序的總行數,用阿拉伯數字填寫;請注意與提交的源程序和文檔相匹配。
12、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400字以內。(四)源程序說明
1、源程序按正文前30頁和最后30頁提交,正文第1頁必須為起始頁,第60頁必須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全部提交。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可少于50行),頁面不能出現空行。正文右上角標注頁碼。源程序必須添加頁眉,頁眉處標注軟件全稱及版本號(務必與申請表保持一致)。
2、源程序中不能出現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門的名稱。
3、源程序中出現的日期必須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正文為五號字。
5、源程序不要出現注釋。
(五)文檔說明
1、設計說明書、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等任選一種。
2、文檔可以不要封面,但必須在文檔正文第1頁標題中寫清楚文檔的種類,如微軟操作系統使用說明書。文檔封面不算頁碼。文檔無須添加目錄。
3、文檔按正文前30頁和最后30頁提交,正文第1頁必須為起始頁,第60頁必須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全部提交。每頁不少于30行(頁面含圖片和結束頁可少于30行)。正文右上角標注頁碼。文檔必須添加頁眉,頁眉處標注軟件全稱及版本號(與申請表一致)。
4、文檔不能出現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門的名稱。文檔如果有圖片,圖片上不能出現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門的名稱或logo;圖片上如果顯示軟件名稱,應與申請表中的全稱或簡稱一致。
5、文檔中的日期應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6、文檔中的軟件名稱必須與申請表中的全稱或簡稱一致。
7、文檔的篇幅應與申請表中的源程序量相匹配。
(六)打印說明
1、申請材料先提交電子版,審查合格后再打印;
2、申請材料必須用A4紙單面打印,不要裝訂;
3、申請表由科技處打印,其他申請材料由申請人打印
不知道您所說的“軟件平臺”具體是指什么,從字面理解應當是個軟件產品。
對于這種軟件產品,只能夠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只能申請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的審查周期長,審查也比較嚴格,最好請專利代理機構幫您撰寫專利申請文件,您需要做的,就是配合代理人提供技術方案的資料。
專利代理機構的代理費根據地域不同,費用也不相同,您到代理機構咨詢吧。
國家的費用,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上都有,其中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授權之后前三年的年費可以享受減緩政策,減緩額度根據申請人的不同不一樣,這些代理機構都會給您介紹的。
祝您申請專利成功哦!
提醒:軟件專利不是很好撰寫,要找有一定實力的代理機構來幫您代理。
法律主觀:1、遞交軟件專利申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受理通知書,再進行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后授權。2、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1)請求書。(2)說明書。(3)權利要求書。(4)說明書附圖。《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法律客觀:申請專利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發明創造知識產權的一項法律制度。凡具備專利條件的發明創新都應及早申請專利,以獲得國家的法律保護。申請專利必需按照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等文件。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等文件。專利申請文件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撰寫,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寫。申請專利的程序:(1)受理階段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后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后,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跡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請文件不齊備的;或者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無法確定的,以及外國單位和個人未經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2)初步審查階段經受理后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處理。在初審是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于《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國申請人還要進行資格審查及申請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陳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答復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除進行上述審查外,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有專利相同,不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審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直接進入授權秩序。(3)公布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4)實質審查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以后,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瞞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既被視為撤回。在實審期間將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逾期不答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多次答復申請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實審周期較長,若從申請日起兩年內尚未授權,從第三年應當每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不繳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實質審查中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按規定進入授權程序。(5)授權階段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復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進行校對、修改后,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書后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并在2個月后于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6)復審階段專利復審程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7)專利無效在企業的專利申請和專利運用中,專利無效是被企業、單位運用最多的一個專利法規之一(應該僅次于專利的申請)。專利無效已成為專利訴訟中的必要手段和技巧。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經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如果按照上述規定,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部分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由此可以看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相當嚴重的。對于專利申請人來講,務必要作好申請專利的前期工作,比如專利文獻的查詢、查新、市場調查等。
填寫申請表《計算機軟件登記申請表》填寫指南(一)軟件名稱欄: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全稱。各種文件中的軟件名稱應填寫一致。2.簡稱(沒有簡稱不填此欄)。3.分類號:按照國家標準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碼確定的分類編號。4.版本號: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版本號。(二)開發完成日期欄:指軟件開發者將該軟件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日期。(三)首次發表日期欄:指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件公之于眾的日期。發表是指以贈送、銷售、發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未發表的軟件不填此欄。(四)軟件開發情況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1、獨立開發:即單獨開發的軟件。2、合作開發:指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件。填此項同時應提交合作開發合同。無合作開發合同的,申請者應提交相關情況說明。3、委托開發:指委托開發的軟件。應提交標明著作權歸屬的委托開發合同。無委托開發合同的,應提交相關證明。4、下達任務開發:指由國家下達任務開發的軟件。應提交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無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應提交相關證明。(五)原始取得權利欄:原始取得權利指獨立開發軟件取得的權利。填寫的內容應與上欄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的事項一致。選擇此欄的,不填寫繼受取得權利欄。(六)繼受取得權利欄,在三種繼受的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原始取得權利的不填寫此欄):1、繼承是指通過繼承取得著作權。應提供合法的繼承證明,如經過公證的遺囑或法院判決書等。2、受讓是指經過原著作權人轉讓取得著作權。應提供明確轉讓事項的轉讓合同或法院判決書。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和終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申請者應提供合法的承受證明,如工商變更登記證明和法院判決書等。(七)權利范圍欄:權利范圍是指著作權人取得的權利是全部還是部分。取得部分權利的,應當注明具體權項,選擇填寫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或其他權利。(八)軟件用途和技術特點欄:1、軟件用途和技術特點欄(需要說明以下五點)a.登記軟件的適用行業和用途、主要功能的簡要說明(不超過600字)b.登記軟件的開發和運行的硬件環境(機型及CPU)、軟件環境(操作系統、支持軟件的名稱及版本號)、分類號(查我方提供表)、軟件版本號(若不是原始版本號如,V1.0,還要提供原始版證明,見我方提供的證明);c.登記軟件的編程語言及版本號,程序量(總條數)d.登記軟件的創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e.登記軟件的零售價或者報價f.軟件的全稱(所有文件統一名稱)、開發完成日期、發表(公開)日期;申請人、版權所有人及其地址,前2人若不是同一人,說明關系;g.著作權利范圍:全部還是部分(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等部分權利)。h.簽署委托代理書(我方提供)。i.注意:源程序或文檔中不要出現外國公司名和人名。(九)申請者欄:1、個人申請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如護照等)的復印件。2、法人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同時加注聯系人的姓名、電話。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的復印件。3、法人分支機構和法人內部組成部分應由法人開具證明。(十)代理者欄:1、個人代理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與軟件申請者簽定委托代理授權書。2.法人或其他組織代理者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在電話欄中加注聯系人的姓名。應提交與軟件申請者簽定的委托代理授權書。(十一)軟件鑒別材料交存方式欄,鑒別材料是指軟件程序和文檔。交存方式有三種選擇:1、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30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一般情況下,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選擇一般交存不再填寫本欄其他內容。2、例外交存:在欄中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并提供相應材料。3、封存:分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樣品兩種。選擇封存源程序的,應填寫頁數。選擇封存樣品的,應提供光盤。(十二)申請人保證聲明欄: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表格各項內容、應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鑒別材料是否真實,符合申請要求;明確因提交不真實的申請文件所帶來的法律后果。核實無誤后,個人申請者簽名或者加蓋名章;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者,由單位加蓋公章。簽章應為原件,不得為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