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審批流程: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授權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程序:咨詢、簽定代理委托協議、技術交底、確定申請方案、準備申請文件、審查、審查結論、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1、咨詢
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否屬于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對此咨詢,建議多咨詢幾家專利代理機構后對比確定正確的結論。因為當前很多的專利代理機構的資訊接待員是的工資都是提成制的,為了業務量,有時對咨詢會有不恰當的回復。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可以申請哪一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簽定代理委托協議
此時簽定代理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約束專利代理人對申請人的發明創造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3、技術交底
申請人向專利代理人提供有關發明創造的背景資料或委托檢索有關內容;申請人詳細介紹發明創造的內容,幫助專利代理人充分理解發明創造的內容。
4、確定申請方案
代理人在對發明創造的理解基礎上,會對專利申請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斷,對專利授權可能性很小的申請將建議申請人撤回,此時代理機構將會收取少量咨詢費,大部分申請代理費用將返還申請人。若專利授權前景較大,專利代理人將提出明確的申請方案、保護的范圍和內容,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條件下開始準備正式的申請工作。
5、準備申請文件
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制作申請書文件;提交專利申請并獲取專利申請號。
6、審查
中國專利局會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專利代理人會進行專利補正、意見陳述、答辯、變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請人應該配合專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7、審查結論
中國專利局根據審查情況將會作出授權或駁回審查這一過程的時間一般為:外觀設計6個月左右,實用新型10-12個月左右,發明專利2-4年。隨著專利局審查效率的提高,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審查與授權時間大概在4-6個月左右。
8、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如果專利申請被授權,則根據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專利證書。如果專利申請被駁回,則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否提出復審請求。至此,專利申請過程即結束。注意事項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2、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有哪些?五、申請的修改: 專利的申請區別于商標的申請,專利申請不僅僅只是針對形式要件進行審查,還要對于該專利是否有新穎性等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有哪些呢,下面為您詳細介紹。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有哪些一、遞交申請所需文件:1.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附圖(如有)。所有的申請文件必須以中文提交;2.聯系表,需包括以下信息:發明人和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有優先權請求的,應提供在先申請的國別、申請日、申請號;3.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可以在申請日后補交;4.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要求了優先權,需自申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相關的優先權證明文件。5.優先權轉讓證明。如果在先申請的申請人與在后申請的申請人不一致,需提供優先權轉讓證明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優先權轉讓證明可以自申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6.微生物保藏和存活證明,適用于申請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加工過程或利用該過程取得的微生物產品,而該微生物在申請日前公眾無法取得。該保藏和存活證明可以自申請日起的4個月內提交。二、初步審查:國家專利局對發明專利進行初步審查,審核遞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三、公布:經專利局初步審查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形式要件要求的,從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公布發明專利。發明專利公布后,該申請將得到臨時保護,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提前公布發明專利申請人要求提前公布其專利申請的,自初步審查合格之日起進行公布準備,并于三個月期滿時公布。四、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主要依據申請人的實質審查請求而啟動。為啟動實質審查程序,申請人應當在中國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年內,提交正式的實質審查請求。在此期限內沒有請求實質審查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發明專利申請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申請準備階段:制定專利申請策略,確定發明名稱、領域、技術方案等,并進行前期調研、檢索和分析,確保發明具備專利申請的可行性。
2. 編寫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專利申請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等專利文件,并要求進行翻譯、復印、裝訂等處理。
3. 申請提交階段:將編寫好的專利申請文件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填寫申請表格、繳納申請費用,同時在提交時選擇保密審查或公開審查方式。
4. 形式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確保申請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包括申請人資格、申請內容等。
5. 公布和實質審查階段:在公布日后,根據專利法規定的時間,申請會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對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
6. 補正和答復:如果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申請提出異議或要求補正,申請人需要及時補正或答復,以便繼續進行審查。
7. 審查決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申請進行評估后,會作出審查決定,包括授權、拒絕或者答復補正意見。
8. 專利授權:如果申請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國家知識產權局會授權專利,并頒發專利證書。專利會公告并在專利數據庫中登記。
以上步驟僅是一般情況下的申請程序,具體申請程序可能因國家或地區而異。申請人在整個過程中需密切關注官方通知和要求,并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進行補正、答復等操作。
發明專利申請涉及以下程序:
1. 發明創造:您需要有一個新穎、非顯而易見且可實施的發明創造。這可以是一種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等。
2. 檢索先前技術:在提交申請之前,需要進行先前技術的檢索,以確定您的發明是否已經被他人發表或申請了專利。這有助于評估您的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
3. 編寫專利申請書:專利申請書是對發明的詳細描述,包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問題、解決方案以及實施細節等。它還包括草圖、圖表和附圖,以更好地說明發明。
4. 提交專利申請:將編寫好的專利申請書提交給專利局,通常是國家專利局或國際專利組織。申請提交后,申請人會收到一份收據,證明申請已經接收。
5. 申報費用:申請人需要支付申請費用,以及可能的其它費用,如文件復印費、翻譯費等。
6. 申請評估:專利局會對申請進行評估,包括對發明的新穎性、非顯而易見性和實施可行性進行審查。它還會與先前技術進行比較,并檢查是否滿足專利法的要求。
7. 通知和審查:專利局會向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指出申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并要求申請人做出相應的修改。申請人需要及時回復并進行必要的更改。
8. 發布專利公告:經過審查并滿足所有的要求后,專利局將發表專利公告,公布您的發明,以及發明的詳細描述和權利要求。
9. 授權專利證書:如果申請通過審查并滿足所有的法定要求,專利局會頒發授權專利證書,確認您作為發明人對發明享有獨占的權利。
請注意,這些步驟可以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制度而有所不同。在申請發明專利時,建議咨詢專家或專利代理人以確保遵守相關法規和程序。
申請專利是指享有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單位向國家專利局提出的授予其專利權的意思表示。申請人申請專利應遵循法定的原則、條件和程序。
申請專利的原則①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②優先權原則。即申請人自發明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③單一性原則。即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申請專利的條件專利申請人是指就發明創造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個人或單位。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三種人(自然人和法人)有權申請專利:作出發明創造的人;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發明人或設計人,或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單位的權利繼受人。
①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智力勞動成果,只要法律或合同沒有相反規定,發明人或設計人就理所當然地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②有不少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執行公務或執行勞動合同當中完成的職務發明,這些發明已被法律明文規定,或已由合同事先明文規定應當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或被雇傭的單位;③由于專利的申請權可以轉讓或繼承,故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也應有權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不言而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對于共同發明創造,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共同發明人。
申請專利的程序申請專利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27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7條至第25條的規定: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哪些?根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可分為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5個階段,下面知識產權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哪些的相關內容。
(1)受理階段
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后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后,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跡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請文件不齊備的;或者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無法確定的,以及外國單位和個人未經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2)初步審查階段
經受理后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處理。在初審時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于《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國申請人還要進行資格審查及申請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陳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答復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除進行上述審查外,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有專利相同,不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審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直接進入授權秩序。
(3)公布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實質審查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以后,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滿三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既被視為撤回。
(5)授權階段
以上就是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哪些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前往知識產權咨詢我們的專業顧問。個人發明專利申請流程_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申請審批流程: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授權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程序:咨詢、簽定代理委托協議、技術交底、確定申請方案、準備申請文件、審查、審查結論、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1、咨詢
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否屬于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對此咨詢,建議多咨詢幾家專利代理機構后對比確定正確的結論。因為當前很多的專利代理機構的資訊接待員是的工資都是提成制的,為了業務量,有時對咨詢會有不恰當的回復。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可以申請哪一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簽定代理委托協議
此時簽定代理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約束專利代理人對申請人的發明創造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3、技術交底
申請人向專利代理人提供有關發明創造的背景資料或委托檢索有關內容;申請人詳細介紹發明創造的內容,幫助專利代理人充分理解發明創造的內容。
4、確定申請方案
代理人在對發明創造的理解基礎上,會對專利申請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斷,對專利授權可能性很小的申請將建議申請人撤回,此時代理機構將會收取少量咨詢費,大部分申請代理費用將返還申請人。若專利授權前景較大,專利代理人將提出明確的申請方案、保護的范圍和內容,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條件下開始準備正式的申請工作。
5、準備申請文件
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制作申請書文件;提交專利申請并獲取專利申請號。
6、審查
中國專利局會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專利代理人會進行專利補正、意見陳述、答辯、變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請人應該配合專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7、審查結論
中國專利局根據審查情況將會作出授權或駁回審查這一過程的時間一般為:外觀設計6個月左右,實用新型10-12個月左右,發明專利2-4年。隨著專利局審查效率的提高,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審查與授權時間大概在4-6個月左右。
8、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如果專利申請被授權,則根據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專利證書。如果專利申請被駁回,則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否提出復審請求。至此,專利申請過程即結束。注意事項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2、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發明專利申請 主要由以下階段組成: 1、受理階段 專利 局收到 專利申請 后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后,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跡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請文件不齊備的;或者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無法確定的,以及外國單位和個人未經涉外專利 代理 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2、初步審查階段 經受理后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處理。 在初審時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于《 專利法 》中不授予 專利權 的范圍,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國申請人還要進行資格審查及申請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陳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答復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對實用新型和 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除進行上述審查外,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有專利相同,不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審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直接進入授權秩序。 3、公布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實質審查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以后,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滿三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既被視為撤回。 在實審期間將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 法規 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逾期不答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多次答復申請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實審周期較長,若從申請日起兩年內尚未授權,從第三年應當每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不繳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實質審查中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按規定進入授權程序。 5、授權階段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復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進行校對、修改后,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書后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并在2個月后于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6、復審階段 專利復審程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 知識產權 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 7、專利無效 在企業的專利申請和專利運用中,專利無效是被企業、單位運用最多的一個專利法規之一(應該僅次于專利的申請)。專利無效已成為 專利訴訟 中的必要手段和技巧。 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經執行的 專利侵權 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 強制執行 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 轉讓合同 ,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 專利權人 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