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實用專利申請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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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04: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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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 專利法 規定: 1.獨占實施權獨占實施權包括兩方面: (1) 專利權人 自己實施其 專利 的權利, (2)專利權人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特權。除專利法另有規定的以外,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其許可實施其專利。 2、轉讓權是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3、許可實施權許可實施權是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并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4、標記權標記權即專利權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請求保護權是專利權人認為其 專利權 受到侵犯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請求專利管理部門處理以保護其專利權的權利。 6、放棄權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權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繳納年費的方式自動放棄其專利權放。 7、 質押 權根據 擔保法 ,專利權人還享有將其專利權中的財產權進行出質的權利。
實用新型專利是中國專利制度中的一種專利類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權人是指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提出申請的個人或組織。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物品的形狀、結構或其組合,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并具有實用性的發明。與發明專利相比,實用新型專利在技術創新程度和技術要求上相對較低,其技術方案往往是針對現有技術的改進或創新。
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權人可以是任何具備合法權益的個人或組織,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權人可以是發明創造者本人,也可以是與發明創造者簽訂了相應協議或合同,獲得了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組織。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歸申請者所有,申請權人可以享有法律保護和專利權的權益。申請權人可以根據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方案,獲取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包括在專利權有效期內享有專利權所帶來的經濟利益。申請權人也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在專利權有效期內支付專利年費,并保護自己的專利權不受侵權。
實用專利申請權人指的是對一項發明創造擁有實用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組織。實用專利是專門針對實用新型發明的一種專利類型,它主要關注新型技術的實用性、可行性和經濟性。
實用專利申請權人可以是發明人本人,也可以是發明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是被發明人讓與或者繼承的人。在特定的場合下,還可以是雇傭發明的雇傭人。實用專利申請權人有權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即可以將其發明創造申請成為實用新型專利并獲得專利權。
實用專利申請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并通過專利審查程序來獲得專利權。
2. 在專利權期限內享受專利權的排他性,即擁有阻止他人在專利保護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進口等行為的權利。
3. 可以將實用新型專利許可給他人,獲取經濟利益。
4. 可以向侵權行為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并獲得相應的賠償。
實用專利申請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申請人在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后,需按規定繳納專利年費,滿足相關要求,保護和維護其專利權益。
實用專利申請權人與實際的發明人和權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如果申請人不是發明人本人,應當取得發明人的同意或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權人也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將其專利權轉讓給他人。
專利權人是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專利權的所有人。發明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發明人只能是發明創造的完成者。發明人對專利享有署名權,除此之外發明人對專利不享有任何權利,自己不能實施專利也不能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發現他人侵犯專利權的,也無權加以制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七條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
法律分析: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是有嚴格區分的:(1)對同一主題的發明創造,有資格提出專利申請的主體可能是多方,但獲得批準從而成為專利權人的則可能是其中的一方。(2)繼受專利權人常常并不是專利申請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實用新型專利權是指該實用新型的發明人,依法就其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向國家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并經國家機關核準,發給專利證,依法享有的一種獨占、許可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六十四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現在人們口中常說的專利一般有三種含義第一:專利權的簡稱,指專利權人對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即國家依法在一定時期內授予發明創造者或者其權利繼受者獨占使用其發明創造的權利,這里強調的是權利。專利權是一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授權或許可。第二: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并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專利”在這里具體指的是技術方法——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者方案。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該國內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并需要定時繳納年費來維持這種國家的保護狀態。第三:指專利局頒發的確認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的專利證書或指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獻,指的是具體的物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