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閱和復制的原則(1)
專利局對公布前的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前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負有保密責任。在此期間,查閱和復制請求人僅限于該案申請人及其專利代理人。(2)
任何人均可向專利局請求查閱和復制公布后的發明專利申請案卷和授權后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案卷。(3)
對于已經審結的復審案件和無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則上可以查閱和復制。(4)
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尚未審結的復審和無效案卷負有保密責任。對于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閱和復制請求人僅限于該案當事人。(5)
案件結論為視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動撤回、視為撤回的復審和無效案卷,對于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閱和復制請求人僅限于該案當事人。(6)
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審查需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各種文件,原則上可以查閱和復制。但查閱和復制行為可能存在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或者涉及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等情形的除外。(7)
涉及國家利益或者因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內部業務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關文件,不予查閱和復制。二、允許查閱和復制的內容(1)
對于公布前的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前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該案申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閱和復制該專利申請案卷中的有關內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以及在初步審查程序中向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對通知書的答復意見正文。(2)對于已經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申請案卷,可以查閱和復制該專利申請案卷中直到公布日為止的有關內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審查程序中向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對通知書的答復意見正文。(3)對于已經公告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案卷,可以查閱和復制的內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發明專利申請單行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單行本,專利登記簿,專利權評價報告,以及在各已審結的審查程序(包括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復審和無效宣告等)
中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向申請人或者有關當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或者有關當事人對通知書的答復意見正文。(4)對于處在復審程序、無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結案的專利申請案卷,因特殊情況需要查閱和復制的,經有關方面同意后,參照上述第(1)
和(2)
項的有關規定查閱和復制專利申請案卷中進入當前審查程序以前的內容。(5)除上述內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閱或者復制。
審查意見通知書一般是指出你的專利申請文件可能存在不符合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等授予專利權的條件,需要你給予解析和答復的。而補正書則主要是指出你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存在文字和材料方面的缺陷,只要按審查員的要求補正即可。
一、申請前的準備
1.申請專利前,申請人須進行檢索,了解以前是否有同樣的發明創造或外觀設計,確定是否申請專利,申請人應對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負責。
2.考慮申請哪一種專利
中國專利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適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形狀、圖案、色彩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申請文件包括答復審查意見。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需要提交申請文件,并通過專利局的審查程序來獲取專利權。專利審查過程中,專利局會對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并可能提出審查意見。
審查意見是專利審查員根據對申請文件的審查,對專利申請的合法性、新穎性、創造性等方面提出的質疑或建議。審查意見可以包括對申請文件中所述技術的理解、對申請范圍的限制、對申請文件的修改建議等。
申請人在接到審查意見后,需要根據專利局的要求提交答復文件。答復文件是申請人對審查意見的回應和解釋,申請人可以通過對申請文件的修改或補充來滿足審查要求,并爭取通過審查獲得專利權。
答復審查意見是專利申請過程中的一部分,申請人需要根據審查意見提出合理的回應和修改申請文件,以便最終獲得專利權。
專利申請文件通常包括答復審查意見。
答復審查意見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于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后提出的審查意見和要求。它是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內容進行綜合審查后形成的。
答復審查意見通常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向申請人發出。這些意見可能包括對申請文件中的技術內容、申請范圍、申請要求等的審查意見和修改要求。申請人需要根據這些意見進行合理的修改和補充,以回應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意見,并提供有效的論證和證據來支持自己的申請。
在提交答復審查意見時,申請人通常需要對知識產權局提出的審查意見進行詳細的解釋和說明,并根據需要進行修正、修改和補充。答復審查意見是申請人與知識產權局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的重要環節,是申請人保護自己專利申請權益的機會。根據申請人的回復和證據,知識產權局會再次審查申請文件,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批準專利申請。
答復審查意見是專利申請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它對于申請人獲取專利權具有重要的影響。申請人需要認真對待答復審查意見,合理回應并提供有效的證據和論證來支持自己的申請。
打開CPC客戶端;點擊“答復補正”,也可以通過“主動提交”來提交意見陳述書(即答復),但是需要自己新建申請信息,所以建議通過“答復補正”進行答復;輸入“申請號”或“通知書”,找到案件信息,進行答復;填寫“意見陳述書”提交相關附件,主要指:修改后的原文替換頁、修改對照頁等等,具體視意見陳述書的內容。意見陳述及關于申請文件修改替換的格式要求:對權利要求修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權利要求替換項,涉及權利要求引用關系時,則需要將相應權項一起替換。如果申請人需要刪除部分權項,申請人應該提交整理后連續編號的部分權利要求書。對說明書修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說明書替換段,不得增加和刪除段號,僅只能對有修改部分段進行整段替換。如果要增加內容,則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刪除一個整段內容,應該保留該段號,并在此段號后注明:“此段刪除”字樣。段號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傳的或公布/授權公告的說明書段號為準。對說明書附圖修改的應當以圖為單位提交相應的替換附圖。對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修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替換頁。申請人應當在意見陳述書中寫明修改涉及的權項、段號、圖、頁。
一、查閱和復制的原則(1)
專利局對公布前的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前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負有保密責任。在此期間,查閱和復制請求人僅限于該案申請人及其專利代理人。(2)
任何人均可向專利局請求查閱和復制公布后的發明專利申請案卷和授權后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案卷。(3)
對于已經審結的復審案件和無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則上可以查閱和復制。(4)
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尚未審結的復審和無效案卷負有保密責任。對于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閱和復制請求人僅限于該案當事人。(5)
案件結論為視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動撤回、視為撤回的復審和無效案卷,對于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閱和復制請求人僅限于該案當事人。(6)
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審查需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各種文件,原則上可以查閱和復制。但查閱和復制行為可能存在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或者涉及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等情形的除外。(7)
涉及國家利益或者因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內部業務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關文件,不予查閱和復制。二、允許查閱和復制的內容(1)
對于公布前的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前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該案申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閱和復制該專利申請案卷中的有關內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以及在初步審查程序中向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對通知書的答復意見正文。(2)對于已經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申請案卷,可以查閱和復制該專利申請案卷中直到公布日為止的有關內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審查程序中向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對通知書的答復意見正文。(3)對于已經公告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案卷,可以查閱和復制的內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發明專利申請單行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單行本,專利登記簿,專利權評價報告,以及在各已審結的審查程序(包括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復審和無效宣告等)
中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向申請人或者有關當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或者有關當事人對通知書的答復意見正文。(4)對于處在復審程序、無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結案的專利申請案卷,因特殊情況需要查閱和復制的,經有關方面同意后,參照上述第(1)
和(2)
項的有關規定查閱和復制專利申請案卷中進入當前審查程序以前的內容。(5)除上述內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閱或者復制。
答復審查意見時只能針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進行答復,一般不能主動修改,除非修改可以克服原申請的固有缺陷,有利于節約程序加速授權。 將說明書中的內容補入權利要求書中,可以在主動修改的期限內進行,顯然,你已經錯過了。
審查意見通知書一般是指出你的專利申請文件可能存在不符合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等授予專利權的條件,需要你給予解析和答復的。而補正書則主要是指出你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存在文字和材料方面的缺陷,只要按審查員的要求補正即可。
一、申請前的準備
1.申請專利前,申請人須進行檢索,了解以前是否有同樣的發明創造或外觀設計,確定是否申請專利,申請人應對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負責。
2.考慮申請哪一種專利
中國專利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適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形狀、圖案、色彩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